该科乡试由礼部遴选的二十名考官主持,主考官为方犹,副考官为钱开宗。这两位考官在监考录取过程中徇私舞弊,从而导致夤缘请托、贿买关节、挟带抄袭、顶替倩代等诸弊层出不穷。世间没有不透风的墙,尚未发榜,各种舞弊消息便已传得沸沸扬扬。录取名单公布后,传言果然得到证实,一些不学无术之徒榜上有名,而不少饱学之士却名落孙山。于是许多落第士子聚集在江南贡院门前,抗议主考官不公。

江南科场舞弊的消息,传入宫禁,引起了顺治帝的注意。顺治十四年(1657年)十一月二十五日,工科给事中阴应节参江南主考弊窦多端,请立赐提究严讯。顺治览奏,“龙颜大怒”,认为方犹、钱开宗等曾经面谕,尚敢如此,殊属可恶。乃将方、钱及十八名同考官全部革职,并采纳了上官铉的建议,对江南新榜举人进行复试,以鉴真伪。

复试于次年(1658年)三月在紫禁城内举行,由顺治帝亲自主持。复试考场上,试官罗列侦视,护军持刀夹伺,直吓得与试者“惴惴其栗”,直如当堂受审。此次科场案,主考官方犹、副考官钱开宗二人皆斩决,同考官十八名除已死之卢铸鼎外,全部处绞,妻子家产均被没入官。

清朝科考除正式考试外,还有两种情况可以“补考”,一是“录科”,一是“录遗”。“录科”是指选送参加乡试的生员、贡生、监生的科考成绩名列三等,未获得参加乡试资格者、或者因故未参加科考者以及在籍监生、荫生、官生、贡生因名不列于本地学宫而不参加科试者,皆须于乡试之年的7月,由学政主持的“补考”,考试录科,方能送考;另一种补考叫“录遗”,即经录科考试仍未能取得参加乡试资格者以及未参加录科考试者,可以再参加一次考试,录取者也准其乡试,各省“补考”人数皆有定额。

科举试卷

为防止考生在补考时作弊、代考,就在补考证上用文字要描述:此文童年多少岁,身材是高或是矮?是胖还是瘦?面孔是白色、黑色、还是灰色?面部是否有痣?是否有胡须等资料都必须填写清楚,还要填写上曾祖父、祖父、父亲三代人的姓名。还要有“保人”“中间人”“亲邻”“业师”“保师”等5人联名具保结,证明这小文童并无匿冒顶替之嫌,若其中一人违反规定,五人均须连坐,而为之廪保者,黜革治罪,可谓相当的严格,看来古人要想作弊还有些难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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