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观只是两个字。
但要做到这一点,究竟有多难,可以去问问四大天王的拥趸。
比如最近看到了这么一句话,“说四大之首是虚的我认,你说黎明92-95赢刘德华我也认,你说黎明95-98成为看客我不认,四大就别较真了都是一路长虹,换句话说都差不多,你说他好,他说她好,谁也别想碾压谁,就拿四大时期郭富城都不遑多让。”
认同一句,没有什么“四大之首”。
而很巧合,若以同期闪耀而论,他们几乎刚好走过十年。
这是不是一个定数?
1990年,大戏开场。
若论爆红,这个头衔无疑该给郭富城。
大家都看过《西游记》,当知书中如何描写猴王出世,“因见风,化作一个石猴,五官俱备,四肢皆全。便就学爬学走,拜了四方。目运两道金光,射冲斗府。”
金光艳艳,惊动天地四方。
郭富城凭一曲《对你爱不完》,全亚洲热卖破百万张,又凭一个发型,风靡整个华语世界的少年男女。
有何区别?
次年再发两张专辑,声威不跌,仍然尽皆大破百万张销量。
这种无双无对的成绩,直接将他从一介乐坛新丁,推上了香港乐坛天王的位置。
但很有趣的是,随着1992年他回港封王,在整个华语世界的声势,不涨反跌,又恰如《西游记》所写那句,“服饵水食,金光将潜息矣。”
相形之下,刘德华首夺最受欢迎男歌手奖、黎明拿新人奖,乃及张、刘、黎并称三剑客等等事件,光芒都要略暗一些。
1993年,四人竞逐正式开始。
而随着刘德华和郭富城先后转入华纳,天王竞逐的背后,很明显就有了唱片公司的身影,也似乎可以理解为,宝丽金与华纳两大唱片公司在“对打”。
以前见过一种说法。
就十大劲歌金曲而言,作为顶级大奖,最受欢迎歌手奖与金曲金奖,不可以由同一家唱片公司的人全部拿走。
但实际上即便以天王年代来观察,也更近乎宝丽金唱片公司的“一家独大”。
因为在1993年、1995年和1996年,这两个大奖,都被同在宝丽金唱片公司的张学友和黎明拿走了,其他年份则必被瓜分。
而更夸张的是,金曲金奖甚至被张学友和黎明,联手垄断八年。
当然要恭喜两位天王。
然未必合理。